蘇委員巧慧：（11 時 52 分）主席、各位同仁。現在要討論的是本院委員吳宗憲等 52 人擬具公投
提案主文為「您是否同意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』之政策？」請公決案，
是的，就如同我的同仁、民進黨的委員們所指稱，現在在場的國民黨委員一共只有王鴻薇委員
和葛如鈞委員兩位，其他的這些共同提案委員都不在現場。
本席要提醒各位，這一案根本不能簡稱為反廢死，因為第一，臺灣沒有廢死，何來廢死公投
？大法官已經說死刑合憲，而且死刑的嚇阻功能為我國人民之法感情所支持；第二，這一案的
題目內容更是和支持或反對死刑毫無關係，因為這一案現在的提案主文：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
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，在人民投票決定之後，不管公投最後的投票結果是通過還是不通過，都
不會形成廢除死刑或不廢除死刑的效果。
所以，如果說這個提案是反廢死公投，要不就是國民黨刻意欺騙、誤導人民，要不然就是國
民黨再一次展現它立法品質低落的最佳證明。遵守憲法對多數人民、政府機關都是最基本的常
識，但是對部分立法委員來說，卻好像難如登天，公投提案主文的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
刑不須一致決，這個跟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大法官所做出的判決完全相反，大法官對死刑合憲所
做出的憲法解釋是，大法官對於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的剝奪所要求的正當法律程序，根據公投
法，公投的類型可以分為法律的複決、立法原則的創制以及重大政策之複決與創制。請問現在
你到底是在對哪一種類型提出公投？如果是立法、行政政策的話，那麼這是可以提出的嗎？這
一屆的立法院，就像藍白擴權法案時不斷透過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，毀憲亂政、蔑視權力
分立的法治國原則，藍白擴權的時候，就是想要侵蝕行政部門的權力，只要讓國民黨掌握立法
院多數，他們就能夠搞亂整個國家，連權力分立都不會分，因此這一次的這個公投，絕對是欺
騙人民的公投，我們當然反對。
